地下综合管廊的概念(地下综合管廊的概念是什么)




地下综合管廊的概念,地下综合管廊的概念是什么

随着城镇道路和建筑工程的建设与发展,土地的综合利用也越来越重要,在城市管理中,反反复复的 “拉链路”管理水平也是城市管理中的痛点,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建设要求就是响应了“集约用地、统筹管理”的原则,下面我们对综合管廊进行一个简单的介绍。

一、定义、作用与分类

1、定义: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2、作用:地下城市管道的综合走廊,在城市地下建造一个隧道空间,将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不含工业类管线)各种城市工程管线集于一体,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

3、分类:干线综合管廊(主要连接原站如自来水厂、发电厂、热力厂等与支线综合管廊)、支线综合管廊(将各种管线从干线综合管廊分配、输送至各直接用户)、缆线管廊(用于容纳电力电缆和通信线缆)。

干线综合管廊

支线综合管廊

缆线管廊

二、设计依据与原则

1、主要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线工程技术规程》T/CECS 532、《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是综合管廊设计的牵头规范。

2、电力、燃气、供热类相关规范:《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 34,《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DL/T 5221,《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GB/T 4272,《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 50065,《电力电缆隧道设计规程》DL/T 5484。

3、给排水类相关规范:《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 5033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

4、建筑、结构类相关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 50476。

5、设计原则: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应包含总体设计、结构设计、附属设施设计等,纳入综合管廊的管线应进行专项管线设计。

6、规划要求: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应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工程管线专项规划及管线综合规划相衔接。

7、结构形式:现浇混凝土综合管廊结构和预制拼装综合管廊结构两种。

三、技术要点

1、综合管廊是城市的生命线工程,有较高的重要性,因此结构设计年限为100年。

2、综合管廊内的所有管线都应进行专项设计。

3、综合管廊与地下交通、地下商业、地下人防设施等地下开发利用应综合统一考虑,设计、施工阶段宜同步开展。

4、综合管廊一般宜与城市快速路、主干路、铁路、轨道交通、公路等平行布置,如需要穿越时,宜尽量垂直穿越,条件受限时,为减少交叉距离,规定交叉角不宜小于60°,如下图所示:

5、综合管廊是属于地下工程部分,宜采用自防水混凝土。

6、综合管廊结构构件的裂缝控制等级应为三级,结构构件的最大裂缝宽度限值应小于或等于0.2mm,且不得贯通。

7、防水等级标准应为二级,即综合管廊的结构表面可有少量湿渍,但总湿渍面积不应大于总防水面积的1/1000,任意100m2防水面积上的湿渍不超过1处,单个湿渍的最大面积不得大于0.1m2。

8、综合管廊预埋过路排管,要求管口应无毛刺和尖锐棱角,且排管弯制后不应有裂缝和显著的凹瘪现象,弯扁程度不宜大于排管外径的10%。

9、压力流排水管道与给水管道相似,可优先安排进入综合管廊内。

10、重力流雨水、污水管渠对综合管廊竖向布置的影响较大,应综合考虑是否进入综合管廊,且综合管廊内的雨水、污水主干线不宜过长,宜分段排入综合管廊外的下游干线;重点考虑排水管渠对其他管线的影响,管材和接口的标准应严格控制。

11、考虑到污水的腐蚀性和综合管廊的结构使用年限,污水无论压力流还是重力流,均应采用管道方式,不应利用综合管廊结构本体。

四、综合管廊标准断面示意

目前主要的综合管廊设计断面如下4种:

标准断面一

标准断面二

标准断面三

标准断面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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