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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 《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 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 立足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 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共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

南沙区商务局推出外经贸政策“懒人包”

助力企业高质量“引进来”,高水平“走出去”

一、2022年稳外贸五条

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自动码头

1.对从南沙港出发至香港的驳船出口货物(不含经香港海港中转的货物),按标箱数给予企业每标箱300元,最高200万元的补贴(资金盘2000万元)。

2.对通过粤港澳跨境货物作业点的进出口业务,按照货车车次给予企业每车次1000元,最高50万元的疫情防控补贴。

3.对年度进出口总值同比增长的企业,按照每新增1000万美元给予10万元,最高500万元的增长奖励(资金盘4000万元)。

4.对创立自主品牌的加工贸易企业,同比2021年企业品牌出口额,每增长5%给予2万元,最高50万元的增长奖励。

5.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按实际缴纳保费给予40%、最高100万元的补贴。对向保险公司申请资信调查的企业,按实际调查费给予80%、最高5万元的补贴。

❖详见《广州市南沙区2022年稳外贸政策措施》

http://www.gzns.gov.cn/zwgk/zcwjjjd/zcwj/content/post_8536404.html

❖详见《关于印发广州 市南沙区建设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政策措施的通知》

http://www.gz.gov.cn/gfxwj/qjgfxwj/nsq/qfb/content/post_8006103.html

❖详见《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促进跨境电商、国际集拼分拨业务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

https://www.gz.gov.cn/gfxwj/qjgfxwj/nsq/qbm/content/post_8378439.html

❖详见《广州南沙开发区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扶持办法》

https://www.gz.gov.cn/gfxwj/qjgfxwj/nsq/qfb/content/post_8535530.html

欢迎各类企业积极申报

关于各类奖励措施的具体情况

可与南沙区商务局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方式:020-39053201)

出品:南沙区融媒体中心

来源:南沙区商务局

编辑:程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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